工作流程
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说明
发布者:   编辑: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退还投标保证金流程说明
未中标单位在投标结束后,可以将投标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退回。具体操作如下:
(1) 未中标公司开具收据一张,收据在交款单位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交款事项填写“退还投标保证金”,金额数目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在收据上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2) 另附一张说明,注明公司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三项银行信息。
(3) 将收据及银行信息说明送至(或邮寄)至哈工大(威海)资产管理处。
(4) 财务处通常会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退回。
备注:
·邮寄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2号哈工大(威海)主楼321室资产管理处 宋寒冰(收);联系电话0631-5687041;邮编:264209
·接收快递仅限工作日时间,办理本项工作时间为星期五,请各投标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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