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退还履约保证金流程说明
发布者:   编辑: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退还履约保证金流程说明
中标单位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可以将中标后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具体操作如下:
(1) 中标公司开具收据一张,收据在交款单位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交款事项填写“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数目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在收据上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2)由甲方项目负责人于收据背面写明“该公司已顺利履约,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字样,并签字、盖章(所在部门公章)。
(3) 另附一张说明,注明公司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三项银行信息。
(4) 将收据及银行信息说明送至(或邮寄)至哈工大(威海)资产管理处。
(5) 财务处通常会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退回。
备注:
·邮寄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文化西路2号哈工大(威海)主楼321室资产管理处 宋寒冰(收);联系电话0631-5687041;邮编:264209
·接收快递仅限工作日时间,办理本项工作时间为星期五,请各投标公司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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