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办:
2021年春季学期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请购置计划按照《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校资产发〔2013〕133号文件)(附件1)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填报,于2020年1月5日下班前报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687937
联系人:毕老师
附件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doc
附件2: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申请书.docx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