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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召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宣贯会
发布者:   编辑: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1日

为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2021331日下午,校区召开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暨2021年度资产管理重点工作布置会。各单位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线上参加了会议。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贾广田主持会议。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条例》。《条例》于202141日起实施,它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单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贾广田解读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基本内容,重点讲解了《条例》中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条目,对2021年度学校资产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传达和布置。

资产管理处在组织内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召开了本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条例》精神,并将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优化校区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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