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编报2023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的通知》(工财函〔2022〕294号),为做好校区2023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工作,现转发学校《关于编报2023年度通用资产配置计划工作的通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主体及内容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利用学校2023年预算内的各种经费卡购置或利用调剂等各种方式配置公务用车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软件等资产事项,包括计划配置数量、金额和方式等。
二、工作安排
有购置计划的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16日17:30前将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ccwh@hit.edu.cn,纸制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主楼H321(资产管理办公室)。
三、计划实施
(一)公务用车配置计划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审核,作为批复购置车辆指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申请公务用车配置计划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配备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各单位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
(二)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办公软件由各单位依据批复的资产配置计划,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用于行政的配置标准详见附件2)和政府采购规定。未纳入配置计划的,不得配置。没有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各单位本着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本单位资产使用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未上报的单位,视为2023年没有新增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通用资产配置上报工作,安排专人填报。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5687937
报送地址:主楼H321(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2023年度)-威海校区.xls
资产管理处
2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