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待报废资产自行调剂的通知
发布者:魏冉   编辑: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各院、部、处、办、直属单位:

校区2023年度第二批次报废资产处置现在正在进行申报,已提交报废申请的资产将自动进入处置公示,公示期14天。公示期间,各资产领用人可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查看资产调剂平台,了解待报废资产概况,如有使用需求可发起调剂继续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操作步骤:

1.登录资产管理平台,点击左侧边栏“资产公共服务-资产调剂平台”后,点击右侧“发起调剂”;

2.可搜索关键字查找需求资产,找到并确认调剂后勾选对应资产进入下一步,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联系电话:5687937 联系人:魏老师 王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7日




编辑审核: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