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及时办理资产验收建账、增值等业务的提示
发布者:魏冉   编辑: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4日

各院、部、处、办、直属单位、中心:

为配合校区财务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完成资产与财务账目的核对、数据统计、资产年报等各项工作,资产管理处将于20231220日(含20日)-202417日(含节假日)期间暂停审理资产建账、增值等业务,请有相关业务需要报销的老师及时办理。

联系人:魏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7937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4日


编辑审核: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