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使依据

行使主体

1

固定资产建账审核

仪器设备和家具类等资产建账业务进行审核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管理处

2

固定资产

调配

在全校范围内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调配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管理处

3

固定资产

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处 置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资产管理处、

校区党政联席会

4

公用房产配置、调剂

根据校区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公用房产管理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党政机关用房管理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公用房产管理与改革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资产管理处、

校区党政联席会

5

学院用房定额核算

定额核算学院用房,超额用房收费协议签订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院用房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处

6

招标采购工作

受理采购申请,根据采购项目类别和预算金额,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受理供应商报名、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审核签订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政策法规《关于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意见》

资产管理处、校区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7

招标采购工作监督

学校限额以上项目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学校限额以下项目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监督。

《关于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意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考核办法

招标采购甲方管理暂行办法

资产管理处、校区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