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依据 | 行使主体 |
1 | 固定资产建账审核 | 仪器设备和家具类等资产建账业务进行审核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 资产管理处 |
2 | 固定资产 调配 | 在全校范围内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调配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哈尔滨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 资产管理处 |
3 | 固定资产 处置 | 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处 置 管 理 暂 行 条 例》 | 资产管理处、 校区党政联席会 |
4 | 公用房产配置、调剂 | 根据校区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公用房产管理条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党政机关用房管理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公用房产管理与改革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 资产管理处、 校区党政联席会 |
5 | 学院用房定额核算 | 定额核算学院用房,超额用房收费协议签订 |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院用房管理办法》 | 资产管理处 |
6 | 招标采购工作 | 受理采购申请,根据采购项目类别和预算金额,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受理供应商报名、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审核签订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招标采购的政策法规《关于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意见》 | 资产管理处、校区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
7 | 招标采购工作监督 | 学校限额以上项目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学校限额以下项目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监督。 | 《关于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意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考核办法》 | 资产管理处、校区招标与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